《齊齊哈爾市新天地商務中心開發項目》 第二次環評公示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本項目為房地產開發項目,總建筑面積108290平方米,包括商場、公寓、寫字樓、住宅及公建等設施,主要建設內容為土建、水、電、暖安裝工程,該項目計劃于2010年7月開工,2013年12月全部竣工。 評價承擔單位:黑龍江省化工研究院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1.本項目施工期將產生揚塵、廢水、噪聲和固廢污染: 該項目施工期粉塵來源:一是現有建筑物拆除及土方的挖掘揚塵;二是來自建筑材料包括白灰、水泥、沙子等搬運和攪拌揚塵;三是來自來往運輸車輛引起的二次揚塵。 該項目施工期的廢水排放主要來自于建筑施工人員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廢水。施工廢水主要包括結構階段混凝土養護排水及各種車輛沖洗水。 該項目施工期噪聲主要來自建筑施工、裝修過程。施工中動用多種施工機械,特別是混凝土攪拌澆筑,渣土、建材運輸等,施工周期較長,產生噪聲較高。建設期間產生的噪聲具有階段性、臨時性和不固定性。 該項目施工期固體廢棄物主要有施工過程中挖出的土方、建筑垃圾、裝修垃圾以及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 2.本項目營運期將產生廢水、廢氣、噪聲和固廢污染: 本項目建成后排水主要為生活污水。 本項目建成后廢氣主要來源于地下車庫汽車尾氣排放。 本項目噪聲主要來自高層供水泵、車庫排風風機。 本項目建成后主要產生生活垃圾等固體廢物。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1.本項目施工期的主要環境保護措施: 加強施工人員的環保教育,提高其環保素質,提倡文明施工。 施工期間的料堆、土堆等應加防起塵的措施,挖出的土壤等固體廢棄物應及時清運,運輸車輛要采用防止散落和塵土飛揚的措施;工地周圍用圍墻或防護板圍護,減少工地揚塵對環境的影響 合理安排作業時間,高噪聲施工盡可能安排在晝間時段,如需夜間施工,須提前向環境保護部門提出申請,或批準后方可在指定日期內進行。 將施工現場的固定噪聲源,如攪拌機(車)、臨時加工車間、建筑料場等相對集中,并盡可能布置于遠離周邊聲敏感點處; 建議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建造若干簡易泥漿沉淀池,泥漿水經沉淀處理后方可排放。 2.本項目營運期的主要環境保護措施: 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城市下水管網。 地下車庫保證一定的通風量,汽車尾氣達標排放。 產生噪聲的設備均進行減震、隔聲處理,噪聲達標排放。 生活垃圾集中分類收集,及時運往垃圾處理廠,不隨意排放。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擬建項目符合城市總體規劃要求,符合土地政策要求,選址合理。 本項目為房地產開發項目,在采取報告書所提污染防治措施情況下,各類污染物可達標排放,其影響可被環境所接受。 只要切實有效地實施該建設項目的設計方案,達到設計要求,同時在項目建設期及建成服務期嚴格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所要求的各項環境保護對策措施,則建設項目在環境保護方面將得到應有的保證。擬建項目從環境保護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公示途徑
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公眾可在評價單位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期限為2010年7月19日至7月29日。
公眾索取補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眾可在項目建設單位索取補充信息,期限為2010年7月19日至7月29日。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本項目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為擬建項目廠址周邊居民、企事業單位以及對本項目關心的公眾。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眾對于項目所在區域環境質量的看法;對目前區域范圍內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的認識;對項目是否認可;重點關心的該項目建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環境問題;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對本次公眾意見調查工作的建議。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網站提交、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傳真、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
八.評價單位聯系方式
黑龍江省化工研究院 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電話:0452-2742570 E-mail:dgwqqhr@163.com
聯系人:董工 九.公眾提出反對意見者,請電話通知或發郵件等告知真實聯系方式和反對理由,本評價將聯系提出反對意見的公眾并就相關合理意見進行落實,提出反對意見的公眾個人信息可予以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