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巴勒特鍛造(長春)有限公司鍛造毛坯及粗加工建設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信息公告
根據國家《環境影響評價法》、《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和國家環保總局《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性文件的有關要求,一汽巴勒特鍛造(長春)有限公司對該項目建設基本情況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廣大公眾積極參與,對項目建設提出環保建議。
一、項目簡介
一汽巴勒特鍛造(長春)有限公司鍛造毛坯及粗加工建設項目總投資60553.23萬元,本項目位于長春汽車產業開發區一汽動力總成工業園內。項目建設內容包括聯合廠房一、聯合廠房二、聯合動力站房、綜合辦公樓及門衛室等,總建筑面積44687m2。生產規模:年產中重及輕微轎軸齒等各類鍛件3117.8萬件/a(84664.91t/a)的生產能力。
二、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
⑴根據國家環境保護部令第2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確定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類型;⑵研究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標準文件,研究與建設項目有關的技術文件及其他文件,進行初步環境狀況調查和初步工程分析;⑶環境影響因素識別與評價因子篩選確定評價重點;⑷環境現狀調查及建設項目工程分析;⑸環境影響預測;⑹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評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⑺公眾參與調查;⑻給出關于建設項目環境可行性的評價結論,提出環境保護措施及建議,完成環境影響評價的編制。
三、項目主要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內容包括
⑴總則;⑵項目概況與工程分析;⑶項目所在區域環境概況;⑷環境質量現狀監測與評價;⑸環境影響預測分析與評價;⑹污染防治對策與總量控制;⑺環境管理與環境監測;⑻公眾參與;⑼三效益分析;⑽選址合理性與環境可行性分析;⑾結論與建議。
四、本項目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⑴您認為該地區的環境質量現狀如何?⑵您認為該地區主要環境問題是什么?⑶您認為本項目可能帶來的主要環境影響是什么?⑷您認為本項目的建設對長春市社會經濟的影響?⑸您是否贊同該項目的建設?⑹您認為該項目應注意的污染防治工作?歡迎關心項目建設的人士對項目的環境保護問題提出有關意見及建議。征求公眾意見的時間為2011年2月24日至2011年3月9日,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公眾也可通過電話咨詢方式提出意見,本報告編制過程中會充分重視。
五、建設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一汽巴勒特鍛造(長春)有限公司
聯 系 人:胡明
地 址:吉林省長春市
電 話:13514414065
六、環評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環評單位:吉林大學
聯 系 人:李海毅
地 址: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吉林大學
電 話:1315968228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