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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蘭察布市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烏蘭察布市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已編制完成,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環發2006[28]號),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在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過程中,應當在報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重新審批前,向公眾公告如下內容: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建設項目名稱:烏蘭察布市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 建設單位:鄂爾多斯市金威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建設地點:本項目擬建地點位于烏蘭察布市集寧區東段,110國道以北、康寧路以東、東郊蔬菜批發市場以西、友誼路以南。 建設規模:本項目估算總投資為316053萬元,由六塊相鄰的建設用地組成,總占地面積1050.15畝(約合70萬平方米),場地總體呈方形矩形平面結構,規劃總建筑面積1004000m2,其中住宅建筑面積896380m2、公共配套設施建筑面積6000m2、配套商業建筑面積101620m2。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概述及防治措施 ⑴施工期 廢氣主要為揚塵,通過對施工場地灑水降塵設施;車輛行駛的路面灑水抑塵設施,卡車防灑落裝備,施工道路日常養護、維修、清掃;施工樓房加蓋防護網;材料倉庫和臨時材料堆放場的疏水溝系,臨時堆放場應有遮蓋篷遮蔽。 廢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泥漿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泥漿水通過沉砂池澄清后全部回用。 噪聲建議采用機械灌注樁進行打樁.盡可能采用低噪聲設備替代,按《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對施工場界進行噪聲控制。 固廢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多余的土石方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及時清運;多余的土石方外運至市政渣土辦的集中堆放點;建筑垃圾進行分類堆放,綜合利用。 生態主要是對植被的破壞等,加強管理,強化生態環境保護意識。 ⑵運營期 廢氣主要為居民、飯店燃用管道液化氣產生的廢氣、炊事油煙廢氣、停車場機動車尾氣。居民、飯店廚房全部采用液化氣為燃料,燃燒液化氣污染少,粉塵少,對周圍環境影響很小;炊事油煙廢氣經油煙機處理后,外排油煙濃度均小于 2mg/Nm3 ,由屋頂排空;在地下車庫內設置排氣口并分散設置,且設置機械通風系統,地面停車場尾氣防治措施為,小區內行車道盡可能縮短,以減少汽車進出時間,減少汽車尾氣的排放量。 廢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達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 CJ3082-1999)中設有城市污水處理廠的排放標準 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網,最終進入污水處理廠。 噪聲包括設備噪聲和交通噪聲,主要防治措施為設備選型時盡量選用低噪音設備,設備安裝隔振機座或減震,墊管道采用彈性連接,通風排氣設備安裝消音器;綠化,加強管理,臨近道路兩側建筑安裝防噪聲窗。 固廢主要是生活垃圾,對生活垃圾進行分類收集,且做到日產日清。 三、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的建設符合烏蘭察布市的城市總體規劃,建成后所產生的社會效益明顯,同時對帶動當地經濟發展將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項目在建設過程中不可避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不利影響,但只要項目建設方能夠在施工期、營運期落實本報告書所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本項目所產生的不利環境影響可以減緩到最小。因此,評價認為,從環境保護的角度分析,本項目建設是可行的。 四、 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⑴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考慮以擬建項目所在地方圓 3km 范圍內的公眾為主,其他公眾為輔的原則; ⑵評價單位編制有項目的報告書簡本,公眾有意可向評價單位索取; ⑶公眾在提出意見時,應本著客觀、公正的原則; ⑷對本項目建設如有較大疑義或持反對意見,請在公告期間向聯系人員提出質疑; ⑸為了更好的進行意見反饋,請留下您的具體聯系方式。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⑴咨詢或口頭向工作人員提出建議 ⑵將書面意見以信函形式向評價單位或建設單位提出意見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及主要方式 本公示起止日期為 2011 年 1 月 17 日 至 1月 28 日 ,自即日起 10個工作日內,公眾可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與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聯系。 七、建設單位情況 單位名稱:鄂爾多斯市金威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譚克勇 聯系電話:18647717787 八、環評單位情況 環評單位:北京華夏博信環境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劉偉 聯系電話: 010-88027598轉851(周一~周五:9:00-17:00) 郵箱: xlw981@163.com |